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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五環內禁放鞭炮:從禁到限再到禁,12年一個輪回

時之所需油煙分離機,民之所向,指引著法之所歸。北京五環內重回“禁放模式”,主要考量因素就是民意和社會發展需要。靜電抽油煙機

12月1日,北京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二次會議通過關於修改《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的決定,將北京五環路以內區域(含五環路)由“限制燃放區域”調整為“禁止燃放區域”。


這意味著,歷經12年時間,北京五環內煙花爆竹又回到瞭“禁放模式”。從“禁改限”到“限改禁”,關於鞭炮燃放的政策、法規經歷瞭一番輪回,可能很多人對此會有疑惑。但北京五環內重新禁放,折射的更是立法的精細。

在不少人看來,法律法規應當有穩定性,先禁後限再禁,似乎是兜瞭個圈。可法律的穩定,絕不等於要一成不變。相反,立法必須考慮到公意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而評價一個時期的立法是否得當,也應放到當時的社會環境和現實語境中去判斷,不能用後視鏡去觀察。

北京鞭炮燃放方面的法規經歷瞭三個階段,三個階段都有因“時”制宜的考量:

北京最早在1993年實行禁放,當時是因為煙花爆竹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事件呈逐年上升之勢,而煙花爆竹燃放的安全又無法徹底保障。從民意維度看,其時禁放的意見也占上風:1993年北京市“兩會”期間,308位市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出41件議案、提案,要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當時收到的市民來信來電659件次,贊成禁放的494件次,占75%。在此背景下,禁放無疑是順應民意和時勢的立法選擇。

進入21世紀後,社會環境有瞭重大變化。考慮到年味越來越淡,輿論對於允許春節燃放煙花爆竹以增加節日氣氛的呼聲越來越高,國內有上百個城市在實施禁放後重新有限開禁。根據當時門戶網站的網上調查,贊成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應該保留這一傳統習俗的達65.61%;反對燃放爆竹的隻有27.53%。於是立法機關順應民意,2005年“禁改限”出臺。

近年來,形勢又陡然一變:民眾對空氣靜電油煙處理機污染的擔憂急劇上升,煙花爆竹作為春節期間PM2.5飆升的元兇,日益與城市環境顯得格格不入。經歷瞭幾十年高速城市化,城市人口密度大大增加,煙花爆竹在城市造成的擾民問題和安全威脅也越來越大。

抵制煙花爆竹,由此也成為越來越多人的選擇。2017年,北京市社情民意調查中心一項調查顯示,82.9%的被訪市民表示今年春節期間在北京不打算燃放煙花爆竹。正因如此,“禁放”立法再次摁下“啟動鍵”。而在網上,對重啟“禁放”的支持聲音也一邊倒。

時之所需,民之所向,指引著法之所歸。關於燃放鞭炮的法律規制12年一變,說到底,是法律法規在不同時代的自我調整。今天的“禁放”,不代表以前的“限放”錯瞭;以前的“限放”,更不代表更早之前的“禁放”錯瞭。立法與時俱“變”,恰恰反映出瞭立法的時代性與現實針對性。

北京不需要煙熏霧燎,民眾需要藍天白雲和公共安全。而五環內再次禁放,就對接瞭這多重訴求,拿捏瞭善治分寸。它收獲廣泛的認同,自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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